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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风细雨解纠纷——记“创先争优”先进单位县司法局

创先争优系列报道(五)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29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记者 简宁静

在县司法局医调委窗口,主任易秀丰搬出了一本厚厚的私人珍藏相册,在翻看过程中,一张她与患者家属拿着锦旗合影的照片引起了记者的注意。于是,易秀丰讲起了照片的由来……

今年2月份,照片中陈某的父亲不慎在家跌倒,送到县内某医院急诊室急救。CT检查的结果为大面积小脑脑干梗塞,经过一番抢救后无效死亡。陈老汉死后,家属一口指责院方没有提早告之患者病情危急的情况,加上采取抢救的措施不当,才酿成了死亡的悲剧。而医院则认为患者的死亡是因为其本人大面积的小脑脑干梗塞引起的,医院的诊疗行为并没有明显过错。

2月16日,也就是陈老汉死后两天,家属又到医院里讨说法,可能一时间情绪波动较大,现场起了一些争执。“接到医院打来的电话是在上午刚上班时间,我们马上派了三位调解员过去。”易秀丰说着翻开了调解记录:“经过调解员努力作思想工作,上午半天下来双方的矛盾有所缓和,不再那么‘针尖对麦芒’了。”当天下午,调解工作转移到县司法局调解中心进行。调解员尽己所能,尽可能地把事情的前因后果说清道明,下午6点,终于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自愿在调解协议书上签下了字。几天后,就有了文章开头提到的那张照片。

近年来,医疗纠纷增多,如果双方互不谅解,很快就会演变成“医闹”。县医调委作为相对独立的第三方,是目前非诉讼解决医疗纠纷的较好方式。“到这里来调解的人,都是心平气和,摆事实讲道理,该怎么样就怎么样,我们做出的调解决定都是经过双方同意,群众也比较满意,医院方面也比较满意。”在医疗纠纷调解办公室里,专职调解员张学相正忙着调解一起医疗纠纷,他道出了调解心得。记者了解到,自去年11月医调委成立以来,至今已接受医疗纠纷案件23起,在成功调解的17起案件中,医患双方都持满意态度。

当记者之后走进县司法局的人民调解大厅,“和为贵”三个大字在蓝底的陪衬下十分醒目。近年来,县司法局在婚姻、家庭、邻里等矛盾纠纷中扮演好“和事佬”角色的同时,还针对新时期矛盾纠纷的新特点,突出抓好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努力化解医患、劳资、交通等方面的矛盾纠纷。今年,我县在全市率先试点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大调解体系建设,其中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室就挂牌在县司法局。她不仅要负责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监督和人民调解员的管理培训,从而与全县大调解指导中心衔接联动,还要对整个大调解网络与信息动态了然于心,对各部门相应的重大矛盾纠纷调处实行统一受理,分类落实调解。

县司法局还将充分发挥法律服务、法律保障和法制宣传的常规职能,以化解社会矛盾为重点,切实履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责任”,突出抓好普法依法治理、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等工作,主动融入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大局,并以文化建设为载体,夯实基层基础,使司法行政各项工作走在了全市乃至全省的前例。

“公证处要争创全市的第一流,法律服务中心要创全省第一档,文化建设要创全市第一名,龙港司法分局要创全省的第一个”“创先争优”到底创什么、争什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县司法局局长陈敬甫早就定下了“四个第一”的具体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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