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刀抢劫近20次潜逃8年 苍南警方动员其投案自首
苍南新闻网5月23日消息:“因为持刀抢劫被公安机关通缉,8年来犹如一块巨石压得我透不过气,每当看到警车和警察,就心生恐惧,冒充他人身份,东躲西藏,有家不能回,度日如年,我生不如死,今后将痛改前非,重新做人……”说着说着泪水便悄然落下,这是前天到公安机关投案的抢劫逃犯卢某对笔者的一番开场白。
现年25岁的卢某系苍南县腾垟乡人,两岁就丧父的他小学没读完便辍学,2002年,刚满16岁的他来到县城灵溪一汽车修理厂学艺。2003年3月一次他在溜冰场结识了黄某、吴某、温某、林某、沈某等人。此后,黄某、吴某、温某、林某、沈某等人多次叫卢某跟着他们去赚“轻松”的钱。明明知道他们所谓的“赚钱”就是抢劫,是违法犯罪行为,但经受不住诱惑的卢某于2003年4月初的一天跟随黄某、吴某、温某、林某、沈某等人来到苍南县灵溪镇公园山,持两把西瓜刀对一对情侣实施抢劫。此后,便一发而不可收拾,该团伙频频持刀抢劫,先后在灵溪公园山、横阳江畔等地作案近40起,致5人不同程度受伤,抢劫得现金、手机等一大批财物,而卢某参与了其中的近20起。案发后,苍南县公安局成立专案组展开侦破工作,黄某、吴某、温某、林某、沈某等人相继被抓获并均被判重刑。
而卢某成了漏网之鱼,开始四处逃窜。犹如惊弓之鸟的卢某冒充他人的身份,相继辗转黑龙江、山东、天津等地躲避,过着度日如年的生活,而苍南警方从未放弃对他的追捕。
2011年5月初,苍南县公安局灵溪中心派出所刑侦队民警在走访中,获悉卢某可能于日前潜回苍南,于是立即对其家属展开思想工作,让其明白法网恢恢的道理。经多方思想工作,慑于强大的法律威慑力量,也缘于家属亲情的感召,卢某于前天上午在亲属的陪同下到灵溪中心派出所投案自首。至此,2003年4、5月间发生在苍南县灵溪镇震惊一时的系列持刀抢劫案的犯罪嫌疑人全部落入法网。(罗成坚 李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