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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粮大户省财政每亩补贴30元 我县再添20元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19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5月19日消息:今年,我县财政继续加大对粮食生产的扶持力度,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对种粮大户,在省财政每亩30元补贴的基础上县里再给予每亩配套20元的补贴。

据了解,温州市继续加大财政扶农力度,确定市、县、乡三级财政用于粮食生产资金达5000余万元,并出台2011年粮食生产新政,落实专项经费1500余万元,主要用于粮食直接补贴、大户奖励、订单粮食奖励、农机购置和作业补贴等。

我县也相继出台粮食生产相关扶持政策,全力推进春耕生产。继续实行粮食种植大户直补、水稻政策性保险、稻谷最低收购价、农机购置和作业补贴等粮食生产优惠政策。对种粮大户,在省财政每亩30元补贴的基础上再给予每亩配套20元的补贴;对每个粮食高产创建示范方的实施单位给予1.5万元奖励;对每个粮食生产功能区育秧中心、烘干中心给予3-8万元的奖励;对购置水稻插秧机的合作社和农户,在中央、省、县规定直补60%的基础上,再追加10%的补助。

同时,各乡镇也加大扶持力度,灵溪镇对早稻种植大户(80亩以上),给予40元/亩补贴;对农业专业合作社及种植100亩以上大户购置先进适用农机具,给予15%的补贴。龙港镇对早稻种植面积50-100亩和100亩以上的,分别给予35元/亩、40元/亩补助;对高产示范方,给予5000元奖励;对早稻流转30亩以上的,给予10元/亩补助;对购买新机具的补助50%。(记者 冯瑞元 通讯员 陈青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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