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出台多项奖励措施 力推粮食功能区建设
苍南新闻网5月19日消息:日前,县农业局制定出台了水稻高产示范方创建和培育水稻育秧、谷物烘干服务中心建设等多项奖励办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水稻高产示范方创建和大力培育水稻育秧、谷物烘干服务中心建设,以提高全县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开展水稻高产示范方创建的条件:示范片地点宜选择交通便利、农田基础设施好、辐射带动作用强的地方,需连片种植水稻1000亩以上,其中核心示范区面积不少于100亩,并设高产攻关田5块,每块面积1亩以上,田块形状规整;示范片要有牌子,牌子竖立在醒目位置,从水稻移栽期直至收获期;示范片建设应与责任农技员制度结合起来,至少有技术指导人员和实施人各1名,负责制定实施方案、记载田间档案和技术指导等;示范片要应用优质高产品种、水稻增产节本技术等综合措施,采取统一服务模式,标准化生产;示范方产量必须经过县级或县级以上农业部门组织的有关专家组验收,早稻示范方的产量指标为平均亩产500公斤以上,连作晚稻示范方平均亩产500公斤以上,单季稻示范方平均亩产600公斤以上等。县农业部门根据产量水平、工作成效、示范效果等全县择优选取优秀早稻高产示范方4个,优秀晚稻高产示范方6个,并给予相应奖励。
水稻育秧、谷物烘干服务中心建设的条件:水稻育秧、谷物烘干服务中心必须位于乡镇的粮食功能区建设范围内,并开展代育代插,代烘干服务;水稻育秧中心需采取大棚育秧、机播机插作业,配套机播流水线3条、插秧机3台,并每季服务面积在1000亩以上;谷物烘干中心要求烘干机3台以上、并配套合理的仓容;建设主体为水稻专业合作组织或种粮大户,通过验收的水稻育秧中心或稻谷烘干中心,视建设规模、服务效果等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相应的奖励。(通讯员 张辉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