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出台《办法》鼓励海参、鲍鱼等精品渔业发展
苍南新闻网5月17日消息:日前,县财政局和县海洋与渔业局联合印发了《苍南县精品渔业产业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海参、鲍鱼等精品渔业养殖户进行专项财政补助。
补助对象:主要为我县范围内新增开展海参、鲍鱼等精品渔业产业生产的养殖大户、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龙头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村级经济组织和其他各类经济组织,列入省级现代渔业园区建设的单位优先给予安排。
主要扶持环节:养殖和育苗专用生产设施建设、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仪器设备购置、水产品加工及精品渔业新品种引进等。
具体补助标准:新建精品渔业育苗场600立方水体以上,每立方水体补助不高于100元;精品渔业育苗单位,每年为本县养殖户提供精品渔业品种苗50万头以上(每头40克以上),每头补助不高于0.5元。新发展海参或鲍鱼养殖连片面积1000笼以上,每笼补助不高于30元;其他精品渔业养殖连片面积30亩以上,每亩补助不高于1000元。收购来自本县辖区内精品渔业养殖产品5吨以上,每收购加工一吨补助不高于1000元。精品渔业新品种引进采用以奖代补方式,项目完成后按不高于投资额15%的标准给予补助。对符合条件的养殖户可向乡镇政府提出农业产业化项目申请,乡镇政府于每年6月30日前汇总上报县海洋与渔业局和县财政局审核。(记者 冯瑞元 通讯员 陈青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