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设立大调解专项资金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17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5月17日消息: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我县建立以政府拨款为主,社会筹集、个人捐赠为辅的大调解工作专项资金,并将大调解工作专项资金、调解员工作补贴纳入财政预算统筹安排。
大调解工作专项资金按辖区总人口数,以人均不低于1元的标准设立。同时,建立调解工作激励机制,按照解决矛盾纠纷的难易程度,对调解员发放“以奖代补”和工作补贴。各乡镇的大调解专项资金,由乡镇分管政法工作副书记统筹管理,用于解决特殊纠纷的调解与处理。(夏忠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