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司法工作结出丰硕之果——记龙港司法分局局长林敏
创先争优系列报道(一)记者 简宁静
2010年10月16日,像往常一样,林敏一到单位要做的第一件事,就走到情绪垃圾箱前开锁取信。
这天的信件中有一封触动了林敏,信是这样写的:“出来后,在家人和朋友面前,我总感觉低人一等,自己没技术也没有生活来源,想干一些事又没人支持,特别悲观失落。眼看着平时社会上一起玩的朋友都富了有钱了,觉得心里很不平衡。有时候他们一班人聚在一起玩,我知道是违法的,不敢参加就帮忙看看场子,但担心时间长了会禁不起诱惑,重蹈覆辙走上犯罪的老路。”2005年5月,庄某因犯罪被判刑五年零四个月,2010年9月8日刑满释放。他在信中坦言自己想考驾照但苦于没钱,希望能够得到政府的帮助。
凭借多年的司法工作经验,林敏深知归正人员的心理是极其脆弱的,他们最需要家人和朋友的理解和支持,比正常人更渴望一种归容感。既然主动寻求帮助,说明还心存感恩没有自我放弃,如果在这个关键时刻不扶一把,那么他们心中好不容易燃起的希望的火苗,就会渐渐地被熄灭,然后破罐子破摔,再次堕入万劫不复的深渊。俗话说,万事开头难,为了帮助庄某重拾信心,林敏主动联系了庄某,自己掏腰包拿了300元给他暂时过生活,随后又到民政局帮他申请了低保。这样一来,有了基本生活保障的庄某也有了自谋出路的勇气。
“社区服刑人员在接受矫正的过程中,往往会产生一些‘情绪垃圾’,垃圾箱就是通过记名或无记名写便条的形式,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一个宣泄不良情绪的途径,让他们把生活中遇到的烦恼和心理问题,包括对我们的意见和建议通过这个渠道表达出来”。对于这个融情于法的人性化矫正方法,林敏尤为津津乐道,通过推心置腹,真正达到了顺利解矫、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的目的。
“听说你们要建公益劳动基地,我是来报名的!”采访中,一位不速之客闯进了办公室,只见这个人其貌不扬,还满脸胡渣。据说这个钟某是龙港白沙人,2002年因犯强奸罪被判入狱。经过3年6个月的牢狱生活,钟某彻底悔悟。然而让他万万想不到的是,就在服刑期间,父亲“兜”了人家100多万会钱后携款外逃。刑满释放后,当他满怀新生活的憧憬走进家门时,却吃了闭门羹,被告知房子用来抵债了,这个消息犹如一记惊天霹雷将他击垮。
“我们是在走访安置帮教对象时,才得知钟某的困境的。”林敏对记者说,“当时他住在哥哥家,整个人给人感觉很颓废。”于是,林敏便耐心地开解劝导钟某,还主动提出给他提供法律方面的指导和援助。“头尾整整花了三年时间,他帮我免费打赢了两次官司,后来市里判决下来,才让我拿回了房子。现在我在快递公司上班的工作也是他托人给我介绍的,一个月能领到2000工资。”钟某对记者直言,林敏对他的帮助他一直铭记着,至今心存感激。分局的司法干警杨佳佳抢过话说:“他对林局长的帮教特别感恩,去年订婚还给我们送来了喜糖,这不我到现在还没吃完呢。”
这几年来,林敏先后办理各类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案件300多件,成功调处各类民间纠纷近千起,解答法律咨询5万多人次。他说,虽然每年都至少要接手40多件重大疑难纠纷,但令他欣慰的是,经他调处的纠纷,没有一件因调处不了而引发上访事件,没有一件因调解不公而不履行调解协议,没有一件因调处不当而转化为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