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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醉酒驾车将判刑 最长可处6个月拘役

今年一季度共查获酒后驾驶376起,醉酒驾驶148起,依法拘留148人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17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4月17日消息:今年2月25日新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将醉酒驾车等严重危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定为犯罪,并将在5月1日正式实施。从5月1日开始,醉酒驾驶将要接受人民法院的审判,最长可处6个月拘役。

春运后,我县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仍然严重。据县交警大队统计,今年一季度以来,共查获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376起,醉酒驾驶148起,依法拘留148人。县交警大队负责人徐登君介绍说,从5月1日开始,对于普通驾驶人而言,“醉驾”将面临1至6个月的拘役;对于公务员而言,还面临着被开除公职的处罚。因为根据现行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而且在公务员招考中也明确规定,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

“只要醉酒驾车被查出就将被判刑,这样的后果比拘留、罚款严重多了。以后再也不酒后开车了,还要在朋友和同事之间宣传一下。”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一些驾驶员常常认为自己技术好、经验多,在酒桌上经不起朋友劝说也会稍稍喝一点酒,自认为酒后可以把握方向盘。当记者告之“五一”起将实施“醉驾入刑”时,他们坦言:“那说什么也不敢了,代价太高了。”街头随机调查中,不少市民对“醉驾入刑”都很支持,家住县国税局宿舍的蔡先生认为:“醉驾入刑”早就该实施,这样可以从源头上减少交通肇事的几率,增加老百姓的安全感。

据介绍,县交警大队把酒后驾驶尤其是将醉酒驾车的严重危害,列为本月宣传工作的重点,加大对禁止酒后驾驶的宣传教育。通过民警在路面执勤执法和开展“五进”活动时,向过往群众和驾驶人发放禁止酒后驾车宣传材料,进行面对面的宣传提醒;组织警力深入学校、社区、企业等地,对刑法修正案关于醉驾入罪等内容大力开展宣传;通过在辖区主要道路、城区道路上悬挂宣传横幅,在酒店、KTV、农家乐内部张贴KT板,在电视、网站拉游走字幕等形式,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酒后驾驶的严重危害,逐渐培养驾驶人形成酒后不驾车、驾车不饮酒的良好习惯,从而在思想上绷紧安全驾驶这根弦。此外,在对酒后驾车者特别是对醉驾犯罪嫌疑人进行从重处罚的同时,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对事件真相予以曝光,对违法犯罪者起威慑作用。(记者 简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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