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出台2011年粮食订单收购政策
苍南新闻网4月7日消息:为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稳定粮食生产和保障市场供应,确保粮食安全,3月31日苍南县人民政府下发了苍政发〔2011〕79号文件,出台了2011年粮食订单收购政策,其要点有:
一、执行国家最低收购价政策。今年粮食(国标三级及以上)最低收购价为:早稻谷不低于102元/50公斤、中晚籼稻不低于107元/50公斤、粳稻谷不低于128元/50公斤。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按订单收购县内种植户生产的稻谷,凡市场价低于最低收购价时,按最低收购价收购,高于最低收购价时按市场价收购。
二、实行订单粮食奖励政策。县财政对按订单交售县级储备早稻谷的种粮农户给予奖励,标准为:每交售50公斤自产早稻谷奖励25元,最高每亩不超过175元;订单合同履约率95%以上的农户,另奖励2元/50公斤。订单早稻谷奖励资金在收购结束后,由县财政部门根据县粮食部门提供的分户清册,通过“一卡通”发放。
三、继续发放订单粮食预购定金。凡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签订订单粮食2500公斤以上的种粮大户和粮食专业合作社,在自愿提出申请并落实担保后,可获得最低收购价30%以内的预定金。
文件还确定了粮食订单的操作程序和时间规定、售粮款结算方式、以及诚信优先的订单原则。(通讯员 吴海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