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县级文明机关单位的公示
为了进一步推动文明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切实保持县级文明机关的先进性和示范性,根据县委发《关于在县直机关开展创建“文明机关”活动的通知》精神,经县创建文明机关活动指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复评考核,拟定下列20个单位继续保留县级文明机关荣誉称号,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3月28日至4月3日)。单位和个人对拟保留县级文明机关单位如有意见和建议,均可来电来信向县文明办、县直机关工委反映,单位反映请加盖公章,个人反映请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法,信件有效日期以邮戳为准。
县文明办联系电话:68881535(传真)
县直机关工委联系电话:68881373
地址:苍南县行政中心637室
苍南县文明办
邮编:325800
拟保留县级文明机关称号单位名单:
县委组织部 县委老干部局 县妇联
团县委 县委统战部 县委政法委
县府办 县人事局 县人大机关
县交通局 县司法局 县教育局
县科技局 县档案局 县农业局
县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县经贸局
县国土资源局 县民族宗教局 县机关工委
苍南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