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消保委力撑“保护伞” 去年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5万元
苍南新闻网3月4日消息:3月2日,记者从全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常委扩大会上获悉,去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865件,调解处理858件,调解率为99%,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5.6万元。
据了解,县消保委紧扣2010年“消费与服务”年主题,结合“评行风转作风优环境”活动,精心布置,开展了内容丰富的“消费与服务”年主题活动。创新维权方式,完善维权机制,处理消费投诉工作,积极探索农村消费维权网络长效运行机制,并协同相关部门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推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2010年县消保委共受理消费者投诉865件,调解处理858件,调解率为99%,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5.6万元;发布消费警示29条;发放《劝谕函》152份,监督餐饮企业735家,教育引导90家,限期整改62家。同时成立了全市首家人民法庭消费者权益纠纷调解工作站,两个月成功处理8起消费纠纷疑难案件,及时有效化解涉及消费者领域纠纷,社会效果明显。
据了解,今年县消保委将围绕“消费与民生”年主题,以“3.15”活动为契机,提升消费维权工作的影响力、公信力;以“生态消费”教育为中心,营造科学、理性、文明的消费氛围;以发挥职能作用为载体,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力度;以探索争议解决渠道和途径为重点,提高消费维权调解效率;以加强队伍建设为核心,提高消保委组织的社会公信力。同时积极开展消费维权工作,切实履行《消法》赋予的各项职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消费环境。(记者 方耀星 通讯员 华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