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越多宅基地分到越多 新渡村“村规”惹争议

温州网讯 昨天,读者孔女士打进热线称:我们村里最近在分宅基地,谁家儿子多分到的就多,4个儿子分到3间,3个儿子分到2间,2个儿子可以分到1间,而家里只有一个儿子或者只有女儿的,就一间都分不到。这让我们很纳闷,上世纪80年代我们响应计划生育政策,少生优生,现在分宅基地我们反倒要吃大亏。
记者余冬核实报道:
村民质疑:分配原则不合理
孔女士是苍南县龙港镇新渡村村民,她的丈夫今年31岁,是家中独子。正因为她的丈夫是独子,这次村里分配宅基地的时候,孔女士一家被排除在外。
为了证实自己的说法,孔女士指着墙上的《关于新渡村大厦的分配方法》公告给记者看。记者看到,公告纸上的“分配原则”是:村大厦分配套房采用户和人口基数相结合的形式,每户分配面积为12平方米,每一人口基数分配面积为5平方米。孔女士解释说,这上面提到的“村大厦”其实就是一片空地,以她家为例,一家三口为一户可以分到12平方米的面积,然后再以个人为单位各分到5平方米,那么一家三口总共可以分到27平方米。
孔女士说:“这27平方米基本是每户人家都能分到的,如果家里子女多一些,还可以再多分几个平方米。”而最让孔女士气愤的还在下面,在这张公告纸上“其他”一栏写着:“本村村民家中有二子以上的家庭,长子在1983年1月1日起至1988年12月31日出生、未批宅基地的家庭,采取批居民点地基一间……”按照这个规定,像孔女士夫家只有一子的情况,就被排除在分配范围之外。
“1983年早就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了,按照这样的分配原则,那些超生家庭反倒可以拿到更多宅基地,贯彻计划生育政策的我们家却连半间宅基地都没有。”孔女士说。而与孔女士家有相同情况的居民,新渡村有100多户,其中不仅包括只有一子的家庭,也有不少只生女儿的家庭。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村民说,她生了一个儿子一个女儿,这次也没分到宅基地,她的儿子29岁至今未娶,租住在老人公寓。“2001年至今已经分了三批宅基地,每次都把独生子女户和女儿户排除在外。按照目前的市场价,一个宅基地至少值200万元以上,像我们在家里做做手工活的,怎么买得起。”
孔女士说,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他们从2008年开始联名向村里、镇里提意见,但一直未得到重视。“我们提了很多次意见,村里终于答应要补偿给我们,说1988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本人为一子户或女儿户的,补偿10平方米,但该面积是在二期毛毯加工区。先别说10平方米面积小,二期毛毯加工区在哪里我们都不知道,这个承诺要等到猴年马月才能兑现啊?”
村支书:要照顾儿子多的家庭
对于村民们提出的质疑,记者向该村村支书孔万正求证。他回应说:“我们的决议都是经过党员代表会议讨论的,会议都开了16个了。”他说,分配之前对每户家庭的情况都进行过调查,“家里儿子比较多的、负担重的,当然要多照顾一些。”
记者提出,这种分配制度是否在变相鼓励超生。孔万正回答:“没有了,这已经是最后一批,再生也没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