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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消保委:春节期间消费者应安全消费、理性购物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25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消保委发布2011年1号消费警示:春节期间消费者应安全消费、理性购物

苍南新闻网1月25日消息:春节临近,正是消费购物旺季,为确保消费者安全消费、理性购物。苍南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特发布消费提示:春节期间消费者应安全消费、理性购物。

一、食品安全是第一。春节年关是食品消费旺季,食品质量安全又关乎消费者身体健康、生命安全。为确保购买放心食品,消费者应关注几点:1、要确保购买的食品包装完好无损,同时核实外包装上是否有完整的产地、厂址、厂名、电话,是否有产品级别或成分表;2、要注意掌握食品的相关常识,了解适用范围、适宜人群;3、一定要注意选购具有国家认证标志的食品。

二、理性消费莫浪费。年关到了,商家推出了大力度促销活动,消费者应科学消费不铺张浪费,建议消费者:购买绿色环保产品,提倡理性消费、适用消费,不提倡购买奢华包装浪费资源的商品;建立科学的消费观,特别注意饮食卫生和身心健康,避免大吃大喝,少吃油腻、辛辣食品;在选购商品时,要选择适合自己需用的,不要盲目攀比、赶时髦,造成功能上的浪费。

三、留心“陷阱”避欺骗。年关到了,留心“降价促销”、“消费返券”等各种形式的诱导消费者循环消费消费陷阱。“消费返券”这种方式看起来和商品打折一样,而实际必须购满规定数额商品才赠券;消费者为使用赠券,不知不觉中陷入商场设置的方式循环购物。以所谓“直销价”、“惊爆价”、“全市最低价”和“有奖销售”等口号进行促销,不排除部分商家就是在利用这些广告抛售积压陈货、滞销商品、残次商品甚至是假货;警惕经营者的“霸王条款”,如在票据上注明“特价商品概不退换”、“赠品不包质量”等都是无效的,不能免除经营者的产品质量责任。

四、保存票据好维权。消费应注意保留购物凭证,合法权益受损或发现违法经营的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或就近到当地工商机关、消保委投诉举报。(吴士峰 华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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