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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车使用也要规范化 公安机关督察“警车专项治理”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04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1月4日消息:公安内部警用车辆是否存在违规行为?在用警车是否进行了安全技术检验?是否存在未依法进行登记或者牌证不全的警车?是否存在挪用警车牌证或将警车、牌证转借给他人的现象?为加强公安机关警车专项治理,进一步整肃公安机关警风警纪,最近县公安机关在全县开展“警车专项治理”督察工作。

县公安局把本次整治工作作为队伍内部整肃风纪的一次重要行动,专门成立督察整治小组,对全局所有单位在编警车进行了逐一清理核查,登记造册。同时坚持从严治警,所有驾车民警和聘用驾驶员必须考取警车准驾证;全体民警要严格遵守公安部关于警车管理使用的规章条令,按照“谁使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警车管理使用责任追究制度,对每起警用车辆违规违纪行为进行责任倒查。“警车专项治理”教育工作同时也延伸到协警人员,严禁协警人员私自动用警车。

此次督察整治工作运用明察暗访、集中检查、突击检查等多种方式,主要检查驾驶警车的驾驶员是否穿着警服,有无携带“四证”即警官证或聘用单位工作证、驾驶证、车辆行驶证、警车准驾证,驾驶警车的人员是否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督察非执行紧急公务超速行驶,不遵守交通信号标志、占道行驶或停放,不服从交警管理、违规使用警灯警报器、未系安全带等违规行为。(通讯员 蔡鹏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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