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复分手男友泼硫酸 法律援助获赔五十万
苍南新闻网12月5日消息:近日,被前男友泼硫酸的湖北妇女刘某在法律援助下,获赔50万元。
10月10日,县法律援助中心接待了一名被严重毁容的妇女。经了解,该妇女姓刘,湖北苗族人,已婚。5年前,其前男朋友高某为报复与其分手的刘某,到我县金乡镇刘某的务工地点,将随身携带的硫酸泼在刘某身上,致其面部、右手、双上肢、右膝关节等处被烧伤。经鉴定,刘某伤残程度为二级。高某案发后隐姓埋名潜逃,于今年4月在平阳捡垃圾时被抓获。该案决定于10月14日由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苍南法院公开审理。
县法律援助中心在10月11日接案后当即指派浙江正昌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其代理民事索赔事项。在调查中,律师发现,虽然被害人在此之前曾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但因案件审理时间的中断和地域经济差异(被害人系湖北人),其中要求的赔偿数额远不能保护被害人的权益。为维护被害人最大合法权益,在征得被害人同意后,律师决定对诉状中的赔偿事项进行重新计算。庭审中,律师提出的民事赔偿基本上得到了法院的支持,判决被告人高某赔偿被害人500097.96元。被告人高某被依法判处死刑。(陈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