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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瘾君子贩毒落网 暴露交易“潜规则”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12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11月12日消息:几天前,苍南警方抓获了两名犯罪嫌疑人,他们除了年龄和性别上的不一样之外,两人有很多相同点和相似点,同姓,都因屡次吸毒被处理,以贩养吸……此外,他们还暴露出了毒品交易环节中的“潜规则”。

近日,苍南县公安局巴曹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一名河南籍人员金甲(女)在苍南县龙港镇有贩卖毒品的嫌疑。

11月3日,金甲联系上买家打算出售手上的冰毒。下午3点左右,民警根据线索在龙港镇龙翔路一民房前将正要前往交易地点的金甲抓获,并从其身上缴获0.6克海络因。随后,金甲的上家金乙(男)在该镇人民路落网。

警方查实,当天下午2点多,金甲为了贩毒牟利联系上金乙,两人鬼鬼祟祟地在一个非常隐弊的小巷子里完成交易,金甲拿走0.6克海络因。两名犯罪疑人都承认了自己贩卖毒品的犯罪事实。

和大部分以贩养吸的瘾君子一样,金甲和金乙也经常躲在家里烫吸,且两人都有两次因吸毒被警方处理的前科。

没有工作的金甲,2008年1月来到苍南,2月份染毒,3月份被警方查获同时被处以强制戒毒6个月的处罚。期满后,金甲恶习难改再次吸毒,2008年11月再次被查获,并被处以强制戒毒两年的处罚。今年3月份,第二次走出班房的金甲非但没有改过自新,反而变本加厉走上犯罪的道路,干起了贩毒的行当。

金乙的“毒龄”比金甲长,他于2004年因吸毒被强制戒毒了六个月。出来后,也没能抵制住海洛因的诱惑,再次吸毒,直到2006年6月再次被抓。劳教了一年半,金乙的毒瘾还是没有根除。

金乙自己经营着一家无证洗脚店,生意不好,为了赚更多的钱来维持自己吸毒品的开支,他决定铤而走险,通过贩毒“赚外块”。

犯罪嫌疑人透露,他们贩卖毒品可没有以贩养吸那么简单,毒品交易除了能带来暴利外,另外一点,就是交易环节中还存在“潜规则”。瘾君子在买到毒品后一般都不会去称量,这给毒贩留下了“捞油水”的好机会。毒品从上家到下家的流动,每个环节都会有所截留。一些毒品通过这样的方式以达到自吸的目的。

本案中,金乙给了金甲0.7克海络因,金甲留了0.1克自吸。而金乙的上家在把毒品卖给金乙的时候也是缺斤短两,份量不够。

现犯罪嫌疑人金甲和金乙已被警方刑拘。(通讯员 林传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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