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统一启用新版契证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02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11月2日消息:我县自本月1日起启用新版契证,原我县自行印制的契证同时停止使用,并按规定及时销毁。
新版契证领用方式与税收票证相同,存根联需装订成册,妥善管理,保存期限为10年。新版契证为竖式打印,式样为本装式,封面颜色为深红色,上方中央印有烫金“契证”字样,中央印有烫金“浙江地税‘税徽’”,下方中央印有烫金“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字样,设计了8种防伪功能。(黄克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