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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展和改革局五项措施进一步规范商品房价格

发布时间:2010年10月07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10月7日消息:去年来,县发展和改革局采取多种措施进一步规范商品住房价格,稳定房价。

该局实行商品房住房价格明码标价备案制度。商品房预售前,房地产开发公司必须到物价部门履行明码标价备案手续,并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向县价格主管部门备案的商品住房销售价格为最高价格,不得在房价之外收取未予以标明的费用;规范商品住房销售明码标价行为。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认真落实商品住房明码标价制度,在售房处醒目位置张贴商品住房标价表,实行“一房一标”,即每套商品住房的价格、楼层、面积等都要一一标明,让购房者明明白白消费;开展成本监审。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虚高定价备案的,加强价格法律法规和价格政策宣传,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充分认识到国家房价调控政策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增强严格执行价格备案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对哄抬房价的将开展成本监审,利用媒体予以曝光;强化对商品住房的价格监督检查。重点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价格欺诈、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不执行“一价清”制度、不执行明码标价制度等违法行为;畅通投拆渠道。对涉及商品住房价格的投拆,及时查处,及时回复,稳定人心。 (通讯员 项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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