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首届传统诗词创作大奖赛活动通知
关于举办苍南县首届传统诗词创作大奖赛活动的通知
为充分调动我县广大诗词创作骨干和爱好者的积极性,激发他们创作出更多深受群众喜爱、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的诗词精品力作,充分展示我县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事业建设的辉煌成就和各条战线涌现出的新人、新事、新风尚,体现时代精神风貌,进一步提高我县诗词创作水平,推动我县文化事业大发展大繁荣,根据《关于开展2010年全县“快乐时光?和谐苍南”系列群众文化活动的总体方案》精神,决定举办苍南县首届传统诗词创作大奖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紧扣“彰显活力?展示魅力?共促和谐”主题,依托传统诗词大奖赛的形式,进一步发展和繁荣群众文化,激励全县人民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二、参赛对象
凡年满18周岁以上(包括18周岁),具有苍南户籍和苍南籍在外工作学习的公民以及新苍南人均可参赛。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苍南县委宣传部
苍南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苍南县诗词学会
四、活动安排
1、创作征集阶段
截止时间:2010 年11月底,来稿以当地邮戳为准。
收件人:吴在毅;联系电话:64752150、13506628515
收件地址:灵溪镇莲池路50号;邮编:325800
2、评选阶段
邀请省市有关专家及县委宣传部、县文联有关领导组成评审组,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评选。
五、作品要求
1、坚持“两为”方向、“双百”方针和“三贴近”原则,以“彰显活力,展示魅力,力促和谐”为主题,充分展示我县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事业建设的辉煌成就和各条战线涌现出的新人、新事、新风尚。咏世感怀、风情感受之作也可参加。
2、内容健康,思想性、艺术性相统一。
3、必须符合诗词格律,用新声韵者应注明。
4、每位作者限寄三首(阕),可用16开方格稿纸誊写,要求字迹工整,或用打印纸打印。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署名,并附详细通讯地址、邮编、电话号码;一份不署名,供评委评选。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六、奖项设置
设一等奖二名,奖金各1000元;二等奖四名,奖金各500元;三等奖十名,奖金各200元。优秀奖二十名,发给纪念品。以上奖项均颁发获奖证书。
中共苍南县委宣传部
苍南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0年9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