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年审人员养老保险待遇10月起暂停发放 恢复需补办手续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29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9月29日消息: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自今年4月开始对2009年6月前的企业、个体户(包括自由职业者)、集体卫生院的离退休(退职)人员享受养老待遇资格以及全县所有单位的供养人员享受供养补助资格进行了全面年审。
截至9月底,还有部分退休(退职)人员和供养人员未到劳动保障机构进行年审。现根据有关规定,对逾期不进行年审的人员,从10月份开始暂停发放养老保险待遇。同时,为了更好服务于我县广大离退休(退职)和供养人员,10月份之后可直接到该局办事中心(灵溪镇江湾路408号一楼)养老保险窗口上报《年审表》补办手续。 (通讯员 林书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