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成功裁定首例社会抚养费征收执行前财产保全案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27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9月27日消息:日前,苍南县人民法院采取社会抚养费征收执行前财产保全的方式,依法对违法生育当事人蔡某某、李某某夫妇座落于县城灵溪镇时代都市广场一间套房作出查封的民事裁定,并联合县人口计生部门成功征收社会抚养费12.8万元,此举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良好反响。
经查,蔡某某、李某某夫妇系苍南县南宋镇某村居民,双方均为农业户口,婚后分别于2001年4月和2005年9月各合法生育一胎女孩,该夫妇又于2009年7月生育第三胎男孩,属不符合法定条件多生育一胎,且该夫妇有意转移财产企图逃避处罚。
根据蔡某某、李某某夫妇违法生育事实以及该夫妇财产情况,苍南县人民法院遂作出上述裁定,该案也是苍南县因计划生育申请的财产保全首例个案。据相关部门介绍,今后苍南县将进一步加大此类案件的查处力度,坚决维护计划生育国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通讯员 倪立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