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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出生申报户口公告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09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期间,截至2010年10月31日为止,凡我县婴儿出生申报户口,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亲双方有效的合法身份证件、户口本,即可到当地公安机关申报。

                               苍南县公安局
                              二〇一〇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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