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工商局开展月饼市场专项检查行动(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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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新闻网9月7日消息:“您生产的月饼未标注生产日期、厂家名称与地址,是属‘三无产品’,请您及时按规定在生产的月饼包装上标注,如未改正工商部门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正在苍南县灵溪镇建兴路一家月饼加工户检查的工商执法人员对着月饼加工户说道。
中秋节即将来临,月饼市场渐趋繁荣,为确保中秋佳节期间消费者吃上安全放心的月饼,自9月3日开始,县工商局开展为期十天的月饼市场专项检查行动,确保节日期间全县食品安全及市场的繁荣和稳定,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该局消保、市场、经检等科室与基层所上下联动,开展月饼生产加工、销售专项检查。以商场、超市、批发市场为重点,加强对流通环节月饼经营者的监督检查。检查月饼经营者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有效,坚决取缔无证照生产经营者;对食品进货台帐制度和索证索票制度进行检查,对未建立健全台帐的责令停止销售;严查月饼包装上生产企业名称、地址及月饼质量、制作成分、有效期限等标识;严格查处制售劣质月饼、销售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加强对网络销售月饼的监管,没有营业执照的,一律不得在网上销售月饼。禁止销售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月饼,查处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月饼和强制搭售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同时,畅通12315举报投诉网络,及时解答、受理、分流、督办和查处消费者有关食品的咨询、申诉和举报,依法调解消费纠纷,切实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处置。根据检查中集中发现的未标注生产日期、生产厂家等现象,及时发布消费预警信息,公布各批次不合格月饼,提醒消费者做好防范。
本次行动,该局已出动执法人员动执法人员426人次,检查商场、超市30余家,检查月饼加工户50户、销售经营户117户,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1份,尚无情节较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华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