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77-68881655 ·通讯QQ群:214665498 ·投稿邮箱:cnxwzx@126.com

当前位置: 您当前的位置 : 苍南新闻网  ->  苍南新闻  ->  公告栏  -> 正文公告栏

致全县中小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02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同学们、家长们:

你们好!

遵守交通法规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只有遵章守法,平安才会伴您一生;只有文明交通,事故才会与您无缘。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在此新学年开学之际,我们诚挚的向全县中小学生及家长们提几点建议:

一、认真学习交通法规知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不乘坐无牌无证、非法营运的残疾车、农用拖拉机、超员超载等带有安全隐患的车辆,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告别交通陋习,争做遵章守法公民。

二、文明出行,遵守交通信号,不抢车道,不闯红灯,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和管理。

三、走路要走人行道,过马路要走斑马线, 不为贪图方便而翻越、钻跨交通隔离护栏;不在马路上追逐玩耍,不三五成群并肩行走或聚集停留;不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滑行车、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四、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不骑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骑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要走非机动车道,横过机动车道时应下车推行;骑车不载人、不戴耳塞听音乐、不双手离把、不打手机、不吃零食、不搭肩并行、曲线竞驶。

五、请在站台上等候公交车,车辆停稳后依次先下后上;不在机动车道上拦乘机动车。

六、未戴头盔不坐摩托车,无驾驶证不要驾驶摩托车上路行驶、上学,不参与“飙车”。

七、驾驶摩托车不搭载未满12周岁儿童 , 不在摩托车前排搭载儿童。

八、驾驶机动车接送子女上下学要服从交警及学校值班老师的指挥和管理,按指定位置停放车辆,不逆向行车、停车,不阻塞校门、马路。

九、不超速行驶、不超员行驶、不酒后驾驶,不将机动车交与无驾驶证的学生子女、亲朋好友驾驶。

十、家长要以身作则,为子女树立榜样,教育和引导学生子女遵守交通法规。

最后,我们祝同学们和家长们出入平安,阖家欢乐。

                               苍南县教育局
                             苍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Copyright2005 - 2012 Tencent.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