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一女了诈骗500多万 被逼债到公安局“避难”
法制网记者 马岳君 陈东升 法制网通讯员 林贤佐
谎称掌握房地产内部消息,以搭股购买定会赚钱为饵,诱使他人出资,共诈骗578万元。9月2日,记者从浙江省苍南县检察院获悉,这位女子李某已被该院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有意思的是,李某不是被公安民警捉拿归案的,而是她自己遭人逼债,有家不敢回,主动到公安局要求“庇护”的。
8月11日22时,一名30来岁的女青年到苍南县公安局向民警反映因其与他人发生经济纠纷,自7月下旬开始,几乎每天都有人到她家吵闹、逼债,扰乱了她的正常生活。该女子说,8月5日下午,又有一大班人到她家闹。“我实在受不了了,第二天凌晨,我为了躲避骚扰就去了亲戚家,连自己家都不敢回了”,该女子希望民警为其主持公道。
当民警向其了解是什么经济纠纷时,该女子支支吾吾地说朋友搭她做房产生意,现在被朋友催着还钱。民警问她,做房产生意亏了还是赚了,该女子却说有赚一点。民警追问,赚了为何不还钱?该女子则长时间沉默。
原来该女子就是李某,浙江苍南人,现年34岁,因讹人钱财,被人上门催讨,为此她到公安局“避难”。面对民警,李某经过思想斗争,她觉得与其四处躲债,不如主动向警方投案,于是道出了事情原委。接着,民警发现李某正是他们正在追捕的一名涉嫌诈骗罪的疑犯。
两三年前,李某因投资做生意不慎等原因,欠下50余万元债务,一开始她借来“东钱”补“西钱”,还勉强应付债务,可到后来“基本能借的人都已借了”,很难再借到钱。她发现很多熟人投资房地产,便想设计骗取投资款,“借”来用用。
2008年6月开始,李某意图诈骗,经常向其同学、朋友讲起,自己有房地产内部消息,若搭股投资的话就能赚钱。2009年10月,她的朋友阿哨、阿燕将信将疑地各搭股10万元和12万元。一个多月后,李某告诉她们投资房产赚了不少,并将本金和“分红”拿给她们。其中阿哨拿到12万元,阿燕拿到18万元。同年12月,李某又劝阿哨、阿燕俩人投资房产,这次阿哨、阿燕各出资20万元,很快李某就连本带息付给她们各24.2万元。
连续两次尝到甜头,阿哨、阿燕对李某完全信任。今年3月,阿哨汇给李某112万元,阿燕也汇了65万元,想赚更多的钱。岂料,这笔钱,李某却一直没还。
“我根本没掌握房产信息,就想以此为诱饵,骗取出资款”,李某供述,“初期的投资,我都连本带利返还,是为了骗取更多的钱”。
警方初步查明,2008年6月至案发,李某以同样的方法博得包括阿哨、阿燕在内地至少6名亲戚、朋友的信任,共骗取578万元。
经群众举报,今年8月10日,苍南警方就对此立案侦查,8月11日,李某以上述方式主动投案。
苍南县检察院审查此案后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已涉嫌诈骗罪,遂对其批准逮捕。案件启示广大市民,投资需谨慎,不可轻信他人。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