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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将开展中层及以下干部交流:打破部门界限 激活干部队伍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17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8月17日消息:最近,我县出台了《关于行政事业单位中层及以下干部交流工作的意见(试行)》,此举将打破系统和部门的界限,引导干部合理、有序地流动,激活干部队伍。

该意见规定,下列人员列为交流对象:一、在同一职位任中层正职满10年、中层正副职连续满15年的;二、从事执纪执法、干部人事、审计、项目审批和资金管理工作的,在同一职位任中层正职满5年、中层正副职满10年的;三、按照干部回避制度规定需要回避的;四、工作表现不好,民主测评靠后,不适宜在原单位工作的;五、单位党委(党组)认为需要交流的。

该意见还明确,单位内的轮岗交流工作由各单位根据需要自行安排。单位之间的干部交流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组织实施。一般程序包括提出交流人选;拟定交流方案;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召开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组织人事部门与交流干部谈话,听取本人意见,做好思想工作;组织人事部门办理调动手续等五个环节。干部交流一般在年初进行,一次需要交流的对象较多的,可分期分批进行。

这次作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创新思考,有助于破解干部队伍建设中的结构性矛盾,拓宽选人用人的渠道,成为激活干部队伍的“一池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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