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集资购买的新车竟是更新车 消保委调解退款获赔
苍南新闻网8月17日消息:“谢谢!谢谢工商部门的大力调解,使我们村农民免遭巨大的经济损失。”龙港镇文楼村的一位村民方君民感激地说道。8月17日,苍南县工商局龙港消保委分会成功调解一起因电动三轮车质量问题而引发的纠纷,商家同意给予徐某退车退款5380元,并一次性给予补偿人民币500元作为赔礼道歉。
8月4日,龙港镇文楼村村委徐主任带着本村几位农民到该镇西一街李某电动车专卖店购买一辆电动三轮车,作为村里运送垃圾专用车。由于该村集体经济收入少,相对贫困,村里垃圾与废料又多,靠着人力运送根本无法完成,于是发动本村几位农民集资5380元去购买一辆电动三轮车,新车一到手尚未仔细察看,立即高兴地开着车回村了。然而,没过几天新车的轮胎漏气了,拆开轮胎一看,里面的内胎竟已修补了好几个洞。随后,该车的毛病接踵而至,先是接电器坏了,接着刹车也不灵敏了。为此,该村徐主任请内行人帮忙看看,说是所购得车是旧车翻新的。村民们心里实在纳闷了,自己辛辛苦苦劳动赚的钱,凑起来购置的新车竟是更新车?万一在使用中发生事故这责任还了得!于是,徐某立即与经销商李某交涉,但李某推缷责任,说这是厂家的事情与他无关,置之不理,协商无果。无奈之下,徐某于8月14日带着村两委干部及几位农民来到该消保委分会请求帮忙调解,要求对方给个合理的解释,并赔偿其经济损失费。
该消保委分会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十分重视,急农民所急,关心农民所关心,把农民的损失摆在首位,立即组织人员展开调查。一面召集当事人徐某与李某,了解双方当时情况,听取双方意见;另一面联系电动三轮车厂家,请厂家派人直接下来参与调解。经过几天实地调查,该电动三轮车确实质量有问题,轮胎又是旧的,厂家负责人却推说自己不清楚是什么原因会造成这样的。后经工作人员进行调解,分析利弊、耐心劝导,终使双方达成一致,该电动车专卖店同意给予徐某退车退款5380元,并一次性给予补偿人民币500元作为赔礼道歉,从而使这起纠纷得到圆满的解决。(华志 蒋明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