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老城规划区块改造实施意见出炉
95%以上被拆迁人提出拆迁申请 方可启动拆迁补偿安置工作苍南新闻网8月13日消息:老城区改造要按照统一规划与分步实施相结合,实行政府引导、居民自愿、协议为主、公正合理、规范运作为基本原则。改造规划区块内须有95%以上被拆迁人书面向拆迁人提出拆迁申请,方可启动拆迁补偿安置工作。这是记者从8月12日召开的县城老城改造建设工作联席会议上获悉的。县委常委、副县长董旭斌参加会议。
实施县城老城区改造规划,加快改造步伐,完善老城区公共基础配套设施,提升城市品位,改善生态环境,提升老城区居民生活质量,成为我县强力推进城市化建设的一个重大平台和艰巨任务。历经半年的科学论证与反复修编,日前,我县出台了县城老城规划区块改造实施意见,具体实施范围为浙福边贸水产城以东、建兴路以南、金乡路以西、横阳支江和萧江塘河以北的老城改造规划区块。据了解,老城改造项目收取的出让金,县政府予以全额返还,老城改造的相关税费在县政府权限内予以减免,在老城改造区公共设施配套建设方面县政府给予财政支持。《意见》还对拆迁补偿及安置工作作出详尽的说明和规定。灵溪镇依据实施意见,结合改造区块实际,还将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董旭斌听取了灵溪镇、县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单位的汇报发言后指出,县城老城区改建事关苍南县城市化建设的进程,事关苍南县城的文明形象和群众的安居乐业。老城改造建设必须明确定位、目标和机制三大问题。要充分认识到县城老城区改建工程是我县除县城新区、龙港中心区之外的第三大城市化建设主平台。要明确力争年内开工,五年建设完成的科学目标,因地制宜,实行“一次规划,分布实施,葡萄式开发”的方式,条件成熟一片,开发建设一片。要 建立健全决策机制、协调机制和操作机制,落实好联席会议和月例会等制度,各部门必须密切配合,提高办事效率,完善操作机制,努力在政策实施细则、人员制度管理、资金平衡测算、群众宣传发动以及协议签订、手续办理、拆迁安置等方面花大气力、下苦功夫,齐心协力,尽快把县城老城区改造工程建设成为我县的德政工程、民生工程和精品工程。(记者 方耀星 实习生 卢鹰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