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用字整改工作方案出台
苍南新闻网8月12日消息:为进一步规范我县社会用字,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迎接今年12月份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对我县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特出台社会用字整改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
此次整改工作的目标是,灵溪镇城区繁华街道社会用字达到基本规范,把江湾路(北)创建成为我县社会用字规范化示范街。通过整改活动,进一步增强人们规范用字的意识,初步形成社会用字规范管理的体制。整治的重点为城区繁华街道尤其是江湾路(北)的店招店牌、厂招厂牌、广告灯箱、路名牌、站名牌、指示牌等不规范用字;公共交通的名称牌、标牌、指示牌、广告等不规范用字。
据了解,我县社会用字整改工作分初查、集中检查整改和整改验收、迎接评估三个阶段。在7月10日至9月20日的初查阶段,县语委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对本单位周边100米范围内设置的街巷牌、公共交通站名牌、交通指示牌、电子屏幕、个体工商户设置的名称牌、店铺牌匾、广告标语(牌)、商标等用字进行检查,将出现的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等不规范文字汇总登记,并于9月20日前送县语委办。在9月20日至11月1日的集中检查、整改阶段,县语委办、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民政局、县交通局、县文广新局、县城管办等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定期上街督查,并向社会用字不规范的部门(单位)、企业、个体工商户主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对逾期未能改正的,执法部门予以强制拆除。在11月1日至11月10日的最后整改验收阶段,相关部门进一步做好查漏补缺工作,尽快使语言文字示范街不留死角,以良好的面貌迎接我县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的评估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