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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对高耗能高排放企业实施控制用电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12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8月12日消息:为确保我县“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完成,8月9日,县政府发出通知,决定在今年电力迎峰度夏期间,对我县高耗能、高排放企业实施控制用电。温州玉苍钢业、浙江法贝陶瓷、浙江黄河人造革等21家企业被列入第一批控制用电范围。

通知规定,凡是2009年度综合用能3000吨标准煤以上且万元产值能耗超过0.25吨标准煤的;产值能耗明显高于同行业能耗平均水平的;产值能耗同比不降反升的重点用能企业(已列入省有序用电方案的企业除外)均列入这次控制用电的高耗能高排放重点用能企业范围。据了解,此次电力迎峰度夏时间为8月1日至10月30日,我县按15天为一个周期共6期,实行分期分批控制用电。除实行控制用电期间外,相关企业其他时间仍正常纳入当地错避峰预案实行有序用电。

同时,由于入夏以来,我县供电压力节节攀升,最高负荷突破70万千瓦,电网运行面临严峻考验,县政府决定对苍南县德丰棉纺厂、苍南县鸿泰纺织有限公司等20家企业(个体户、自然人)予以集中停限电,要求这些企业于8月15日之前开始连续停电10天。(记者 冯瑞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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