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新闻宣传中心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培训(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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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新闻网8月4日消息:你知道文字材料中序号、标点的正确使用方法吗?“第一、”、“第二、”或“首先、”、“其次、”等用顿号不规范,应该用逗号,即“第一,”、“第二,”、“首先,”、“其次,”等;“1、”、“2、”、“3、”和“A、”、“B、”、“C、”等用顿号不规范,而应该使用齐线墨点(实心小圆点),即“1.”、“ 2.”、“ 3.” 或“A.”、“B.”、“C.”。 今天,县新闻宣传中心中心对所有采编及工作人员进行语言文字规范化培训,提出日常语言文字方面存在的问题并进行规范,使大家受益匪浅。
为做好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县语委办副主任陈元然应邀前来对新闻宣传中心全体工作人员进行语言文字规范化培训。他详细介绍了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意义,深入分析了我县语言文字工作的现状,例举了我县各机关部门文件、各新闻媒体、企事业单位网站、广告橱窗等存在的语言文字不规范的问题,并就新闻宣传中心如何做好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创建提出要求。
新闻宣传中心作为我县新闻媒体领域受评估的主要单位之一,一直非常重视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并及时成立了以中心主任为组长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创建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切实加强对全体工作人员语言文字规范化培训,全面提升办报办网质量。(记者 冯瑞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