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溪镇审前调查评估采信率超九成半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29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7月29日消息:自2008年10月起,至今年5月底,灵溪镇司法所共接受县人民法院委托审前调查71件,其中68件调查评估意见被采纳,采信率达95.7%。
审前调查制度,是指法院在刑事案件判决前,由司法所对犯罪人的犯罪背景、一贯表现等进行专门调查,并对其社会危险性和再犯可能性进行调查评估,提出适用监禁刑或非监禁刑的建议,形成调查与评估报告提交法院,供法院量刑时参考的一种制度。
据悉,这68件审前社会调查结果中,分别包括对4起5人不适用非监禁刑被判处有期徒刑,对1起2人免予刑事处罚,对55起案件的61名被告判处了缓刑,并责令其接受社区矫正。宣判后,被判处缓刑的被告签署了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正式将被告纳入了司法所社区矫正管理。(杨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