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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管理 绝大多数车主给予肯定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20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7月20日消息:日前,县交警大队在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试点工作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县铺开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工作。

据估算,目前全县电动自行车数量在10万辆以上,这些电动自行车绝大多数属于技术参数超标车辆,上路行驶存在极大危害和安全隐患,依法不能上牌。更为严重的是,这些车辆交通事故频频发生,占全县交通事故的42%,由于没有保险,交通事故受害者往往得不到应有的赔偿。

针对这种情况,县交警大队多次研究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工作,积极商请保险公司介入。今年5月份,该大队在灵溪、龙港两地开展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试点工作,对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工作开展大力宣传,广大电动自行车主纷纷到当地交警中队办理零收费登记手续,主动投保电动自行车交强险(省定120元/年,最高可赔11万元),保险公司免费发给电动自行车主一个编有唯一识别号码的全县统一的保险“牌照”。从登记管理过程反馈情况和社会调查情况看,绝大多数电动自行车主和广大群众对交警部门实行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措施予以充分肯定。(记者 冯瑞元 通讯员 郑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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