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77-68881655 ·通讯QQ群:214665498 ·投稿邮箱:cnxwzx@126.com

当前位置: 您当前的位置 : 苍南新闻网  ->  苍南新闻  ->  经济新闻  -> 正文经济新闻

我县出台加快工业经济发展新政策

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发展循环经济、做大做强和管理创新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18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7月18日消息:近日,我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工业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在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发展循环经济、做大做强和管理创新等方面,给予不同程度的补助和奖励,以促进我县工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全面推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我县鼓励企业技术改造、创新和转型升级。《意见》中规定,技术改造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在400万元以上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给予资金补助。本县企业利用现有厂房、土地,通过技术引进,实施转型升级的工业投资项目,企业法人主体不变、仅变更行政区划名称、商号、行业属性(经营范围)的,经技术改造立项后予以财政补助。同时,我县鼓励发展高新技术企业。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由县财政在认定当年给予15万元的一次性财政补助。鼓励企业加强技术研发,开展技术创新。凡企业自主研发关键共性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先进技术并达到产业化生产要求的,分别给予补助10-15万元。凡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国防科工单位共建实验室、委托关键技术攻关、开发重点新产品、申报关键技术、落实产学研成果转化的,分别给予补助10-15万元。

我县着力深化制度和管理创新,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对年度工业销售额首次超过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的工业企业,由县领导上门赠送匾牌以示庆贺;对年度实缴税收首次超过1000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工业企业,授予“突出贡献奖”,分别奖励5万元、10万元、20万元、30万元、70万元;被评为年度“模范工业企业”的,同时享受相应奖励政策。我县还鼓励企业创立品牌。企业当年首次被评为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名牌产品的,给予每个品牌项目分别奖励30万元、5万元和1万元;当年首次被行政评定国家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和市知名商标(商号)的,分别奖励30万元、5万元和1万元。企业当年获得“中国出口名牌”、“浙江省出口名牌”、“温州市出口名牌”的,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6万元、3万元。企业当年获国家质量管理奖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获省政府质量奖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市长质量奖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与此同时, 我县还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对企业开展节能减排、降低能耗、工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项目,都将分别给予不同程度的奖励和补助。

《意见》还对企业转产转型、管理创新等方面制定了一些优惠政策,并优化要素资源配置,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加强工业项目用地履约监管,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等。(记者 董少芬)

 

Copyright2005 - 2012 Tencent.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