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缴存新标准7月起执行 各类职工缴存基数有大变化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29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6月29日消息:今年全县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已调新,7月份开始执行。从调整情况看,单位和个人的缴存比例不变,仍然按职工本人的缴存基数乘以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各10%的方式计算,缴存基数的变化则相对较大。
据了解,企业人员缴存基数以职工本人2009年1~12月份工资总额相加除以12计算,行政人员缴存基数按县人事部门核定的2010年7月份工资总额另加1000元计算,事业人员缴存基数按县人事部门核定的2010年7月份工资总额另加2000元计算(已执行绩效工资的义务教育学校教职人员另加1200元);行政、事业单位临时人员,月缴存额按最低标准340元缴存,单位给予50%报销。另外,城镇个体工商业户、自由职业者以及企业改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暂未重新就业的人员,可按月最低标准340元缴存,也可按缴存基数2824.42元的1~3倍乘以20%的缴存比例计算,由个人全额缴存。
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适当降低特殊单位和个人的缴存“门槛”,对按规定比例缴存确有困难的单位,经职代会或工会同意后,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申请缓缴,要求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最低不得低于各5%。按最低工资标准领取报酬的职工,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同意,报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核准,可以免缴本人部分的住房公积金,但其所在单位仍应按规定的缴存比例基数为职工缴存单位部分的住房公积金。(记者 简宁静)
据了解,企业人员缴存基数以职工本人2009年1~12月份工资总额相加除以12计算,行政人员缴存基数按县人事部门核定的2010年7月份工资总额另加1000元计算,事业人员缴存基数按县人事部门核定的2010年7月份工资总额另加2000元计算(已执行绩效工资的义务教育学校教职人员另加1200元);行政、事业单位临时人员,月缴存额按最低标准340元缴存,单位给予50%报销。另外,城镇个体工商业户、自由职业者以及企业改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暂未重新就业的人员,可按月最低标准340元缴存,也可按缴存基数2824.42元的1~3倍乘以20%的缴存比例计算,由个人全额缴存。
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适当降低特殊单位和个人的缴存“门槛”,对按规定比例缴存确有困难的单位,经职代会或工会同意后,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申请缓缴,要求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最低不得低于各5%。按最低工资标准领取报酬的职工,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同意,报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核准,可以免缴本人部分的住房公积金,但其所在单位仍应按规定的缴存比例基数为职工缴存单位部分的住房公积金。(记者 简宁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