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推进农房改造工作 提高农村防灾减灾能力
本站讯“房子经过改造后,再也不用担心会被台风刮倒了”这是苍南县部分农村群众聚在一起,谈及台汛期住房安全问题时,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
苍南县地处浙江省东南沿海,属台风灾害多发区域之一,素有“中国台风县”之称,由于部分农村地区受经济条件的限制和居住习惯的影响,住房存在建筑材料质地差,结构简易,墙体老化,抗灾害能力弱等特点,这些农村住房在台风来袭时,往往容易遭到破坏和摧毁。为了不断提高全县农村群众住房水平,减少因灾造成的经济财产损失,苍南县及时制定出台《关于加快农村住房改造建设的实施意见》,积极有序的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工作。据了解,2009年,苍南县完成农村住房改造10848间。
另悉,苍南县今后还将决定每年从商业和普通住宅用地的土地出让金提取5%作为农村住房改造专项资金,计划在4年时间里投入2.2亿元用于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对实施农房改造的群众视所处地域和收入水平不同,分别予以1500至15000元不等的经济补助;县农村合作银行也专门推出了“新家园农民建房贷款”,对符合城乡规划的农民建房给予建房所需资金50%的贷款。
苍南县全力推进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工作,不仅提高了全县农村群众住房质量和水平,而且进一步增强了全县农村地区防灾减灾能力,为实现全县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夯实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