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开展福利企业普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27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5月27日消息:为规范福利企业管理,维护税收优惠扶持政策的严肃性,近日,我县地税、国税、民政、残联等四家单位联合对已持有省民政厅核发的《社会福利企业证书》的各类福利企业进行普查。
此次普查的内容主要是:安置残疾职工占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25%以上且残疾职工不少于10人;企业依法与安置就业的每位残疾职工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且安置的每位残疾职工在单位从事全日制工作;企业为安置的每位残疾职工按月足额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企业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职工实际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地适用的经省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工资;企业具有适合残疾职工的工种、岗位,是有相应的安全生产条件和劳动防护措施;企业内部道路和建筑物应当符合残疾人的实际需要。
据悉,此次普查率要求达到100%,如果发现企业不符合认定标准的,将取消其福利企业资格,并取消其2010年享受相应税收优惠政策。(黄克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