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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新农保”由县财政埋单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27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5月27日消息:近日,县财政局推出新政策,对重度残疾人、低保户家庭成员的缴费,按最低档次100元/年缴费标准,全部由县财政补贴。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障制度》的政策精神,我县推出了上述政策。同时,为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加大对残疾人照顾扶助力度,根据我县实际,县政府将财政负担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对象由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扩大到包括三、四级在内的所有残疾人,三、四级残疾人的参保缴费在残疾人保障金中列支。此项政策将惠及我县9000余位三、四级残疾人。

据了解,我县年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每月60元的基础养老金,于今年1月开始发放,16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的城乡居民参保工作也正全面铺开。(小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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