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发布消费警示:切勿相信借工商名义推销书籍资料行为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25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5月25日消息:近日,我县消保委发布今年第4号消费警示:县工商局科室或工商所从未下发过要求征订书籍、资料等方面的文件,从未通过电话或委托他人进行推销征订活动。
近期,不少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纷纷向县消保委反映,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工商局机关科室或工商所负责人名义,以电话形式多次向消费者要求征订书籍杂志。县消委在发布的第4号消费警示称,凡是以县工商局机关科室或工商所负责人的名义,要求征订书籍、杂志、资料等各种费用的行为均属诈骗活动。广大消费者要提高警惕,加强防范,谨防不法分子行骗。一旦发现假冒工商局名义进行诈骗活动的,要及时向警方举报。对不法分子伪造的有关文件等违法证据要妥善保存,以便警方调查处理。(通讯员吴士峰华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