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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后拒查 林某被严厉处罚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20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5月20日消息:原本只需赔偿百来元的小事故,现在却要付出千元的代价。日前,驾驶人林某因交通肇事逃逸,被交警依法处以2000元罚款、一次性记满12分的严厉惩罚。
  4月29日19时30分,在通福路与车站大道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肇事车辆已逃逸。灵溪交警中队调查得知,一白色轿车在倒车时不慎撞到了其后方的另一辆轿车,后迅速驶离现场。事实上,被撞轿车内并没有人员受伤,车辆也只被轻微划擦。受理完现场后,出警人员赶回中队调出了逃逸车辆的信息,并与车主取得联系。可驾驶人林某得知是交警来电时,不愿配合民警调查。通过办案民警多方调查、取证,最终确定林某为肇事逃逸方,应对该事故负全责。5月11日,灵溪中队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林某处罚款2000元,一次性记满12分。(记者 简宁静 通讯员 李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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