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4月底车船税收入达605万元 同比增长207.6%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16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5月16日消息:今年以来,我县车船税收入呈现大幅度增长态势。截止4月底,我县车船税收入达 605 万元,同比增长207.6 %。
为有效规范车船税征收工作,今年,我县实行车船税由车管所代收代缴改为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规定凡在我县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作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新的扣缴方式促使我县车船税收入呈现大幅度增长。
据悉,县地税部门曾召集保险企业负责人进行座谈,向他们宣传有关税收政策,明确责任和义务,广泛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共同探讨代收代缴车船税事宜,形成共识。并大力宣传车船税税收相关政策,提高社会各界对车船税的关注度。同时,地税干部多次深入企业,调查摸底,对保险机构财务人员做好涉税辅导和培训工作,使他们熟悉业务操作,同时及时协调解决代收代缴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记者 冯瑞元 通讯员 黄克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