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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不歧视不抛弃 失足青年重拾生活信心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11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5月11日消息:“我非常感谢司法所干部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是你们让我重拾生活的信心。”龙港镇社区服刑人员林某解矫宣告仪式上深有感触地说。
  林某本来是一个企业的电工,因犯了盗窃罪被判缓刑八个月。根据有关规定,林某在被判刑后,主动到龙港镇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入矫初期,林某不时听到村头巷尾对他的行为议论纷纷,因此思想包袱较大,情绪低落。
  司法所人员在家访时了解情况后,找到林某所在村两委干部、老人协会、有威望村民等人,协商为林某共同营造良好的矫正氛围。而后又利用常规谈话及时引导林某正视自己的过去,教育他要用正确的心态面对生活。经过多次的谈话和走访,林某终于慢慢转变了思想,彻底放下了心理包袱,重新找回了生活的信心。现在,他已经担起村里的“义务电工员”,时常出现在需要修理电线、更换灯泡的村民家中,深受村民的欢迎和好评。
  解矫仪式上,司法所、派出所和村居干部都对林某的矫正表现给予了肯定。当听到自己的解矫宣告后,林某激动地说:“我决心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发家致富,以后一定要多学习法律知识,再也不干违法乱纪的事”。(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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