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沪车辆通行证”申领发放更便捷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08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4月8日消息:为了满足申领《进沪车辆专用通行证》的单位和个人不断增多的需要,县公安局日前又出台了便民新措施。
这些便民新措施的主要内容是,双休日各办理《进沪车辆专用通行证》的窗口单位照常上班,受理群众申领,4月1日至4月15日发证高峰期受理时间延长至晚上20时30分。原则上当场申领、发放,非当场办理完成的,将在《通行证》办妥后及时通过公安短信平台温馨告知申领单位或个人前来领取。单位申领《通行证》由原来必须要驾驶员携带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原件来办理改为单位提供驾驶员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复印件即可办理。在受理范围上,个人申领《通行证》由原来户籍地扩大到可以在户籍地、实际居住地(暂住地)申请办理;单位申领《通行证》由原来单位注册地扩大到注册地、实际经营地均可申领办理。属于单位挂靠的车辆,可以在被挂靠单位所在地申请,由受挂靠的单位负责申领、办理《通行证》,减少群众奔波。(通讯员 张步高 蔡鹏鹏)
这些便民新措施的主要内容是,双休日各办理《进沪车辆专用通行证》的窗口单位照常上班,受理群众申领,4月1日至4月15日发证高峰期受理时间延长至晚上20时30分。原则上当场申领、发放,非当场办理完成的,将在《通行证》办妥后及时通过公安短信平台温馨告知申领单位或个人前来领取。单位申领《通行证》由原来必须要驾驶员携带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原件来办理改为单位提供驾驶员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复印件即可办理。在受理范围上,个人申领《通行证》由原来户籍地扩大到可以在户籍地、实际居住地(暂住地)申请办理;单位申领《通行证》由原来单位注册地扩大到注册地、实际经营地均可申领办理。属于单位挂靠的车辆,可以在被挂靠单位所在地申请,由受挂靠的单位负责申领、办理《通行证》,减少群众奔波。(通讯员 张步高 蔡鹏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