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退休(退职)和供养人员享受待遇资格年审开始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30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3月30日消息:记者日前从县社保局了解到,为坚决杜绝瞒领、冒领养老金现象的发生,我县决定从4月1日至6月30日开展2010年全县离退休(退职)和供养人员享受待遇资格年审。
据了解,参加这次年审的对象为2009年6月30日前企业、个体户(包括自由职业者)、集体卫生院的离退休(退职)和机关企、事业单位所有的供养人员。各年审对象需在规定时间内到各辖区劳动保障管理所办理养老待遇年审。年审对象需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属第一代的须附带户口本)和复印件(存档),到居住辖区劳动保障管理所填写《2010年本人养老待遇资格年审登记表》。
对于因身体状况或居住外地本人确实无法来参加年审的,可由他人代审。在代审时,一要提供被审核人有关身体状况证明或外地劳动保障部门的审核意见;二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存档),填报有关表格。(记者 冯瑞元 通讯员 林书园)
据了解,参加这次年审的对象为2009年6月30日前企业、个体户(包括自由职业者)、集体卫生院的离退休(退职)和机关企、事业单位所有的供养人员。各年审对象需在规定时间内到各辖区劳动保障管理所办理养老待遇年审。年审对象需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属第一代的须附带户口本)和复印件(存档),到居住辖区劳动保障管理所填写《2010年本人养老待遇资格年审登记表》。
对于因身体状况或居住外地本人确实无法来参加年审的,可由他人代审。在代审时,一要提供被审核人有关身体状况证明或外地劳动保障部门的审核意见;二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存档),填报有关表格。(记者 冯瑞元 通讯员 林书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