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新规4月1日起实施
苍南新闻网3月30日消息:从4月1日开始,交警部门将按照公安部修改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处罚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按照新修改的规定,交警部门对54种违法行为代码进行调整,其中包括新增加4种交通违法行为代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掉头、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3种违法行为,由此前的一次记6分将调整为记12分。
残疾人驾车身体条件放宽
通过此次修改,允许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的残疾人,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允许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右手拇指缺失的人员,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允许有听力障碍但佩戴助听设备能够达到合格标准的人员,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驾驶证。
办理驾证程序进一步简化
此次修改取消了在暂住地申领摩托车驾驶证的限制,允许群众在暂住地直接申请、考试和领取摩托车驾驶证。同时取消了摩托车驾驶证科目考试的间隔时间限制,申请人可以在同一天进行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
严重交通违法处罚加大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掉头,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3种违法行为,由一次记6分调整为记12分。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违法行为的记分分值由2分提高至3分。新增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和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等3类违法行为记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