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新联大酒店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营业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25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县新联大酒店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营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大队于2010年3月5日作出了责令停产停业的处罚决定。经现场检查,该酒店未履行责令停产停业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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