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77-68881655 ·通讯QQ群:214665498 ·投稿邮箱:cnxwzx@126.com

当前位置: 您当前的位置 : 苍南新闻网  ->  苍南新闻  ->  时政新闻  -> 正文时政新闻

“苍南翠龙”严把商标使用权 至今授权5家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23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3月23日消息:笔者近日在苍南翠龙地理标识证明商标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我县为保证“苍南翠龙”商标茶叶的品质和品牌竞争力,经过多年发展,获得该地理标识证明商标使用权的茶叶企业至今只有5家。
  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且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地理标志作为证明商标或者集体商标予以注册,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
  我县目前拥有茶园面积3.5万亩,年产茶叶1000吨,总产值达6500多万元。“苍南翠龙”是我县新创名茶品牌,2006年县农学会向国家工商行政总局申请地理标识证明商标,并于2008年2月获得国家商标局批准,成为温州农产品首批获得国家地理标志商标之一。
  近年来,我县致力于保护好、使用好“苍南翠龙”品牌,提高产品品质,提升品牌知名度,增加产品附加值,对商标使用权严格把关,至今只有5家有实力的企业获得商标使用权。(沙默)

Copyright2005 - 2012 Tencent.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