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母改嫁 养子不得拒绝赡养
苍南新闻网3月21日消息:养母改嫁后,养子还需要履行赡养义务吗?近日,矾山镇司法所受理一起因母亲改嫁引发的家庭纠纷。申请人李某诉称自己从小就被抱养到李家,由于养父过世多年,现养母张某欲改嫁他人,在没有和他商量下就和对方签订协议,还在协议中规定了自己的义务,这种完全没有把自己当做自家人的行为,自己无法接受。
为进一步了解事情缘由,工作人员立即通知养母张某到场。张某一到场就开始数落养子的不孝,双方言辞激烈,甚至差点大打出手。经过调解员及时制止,才避免矛盾激化。
原来,张某年轻时育有三个女儿,和丈夫商量后,依照当地风俗,抱养了一个男孩。两人含辛茹苦,将养子李某抚养成人,一家人和和美美,倒是融洽。可自李某成家后定居在女方那边,由于养母与亲家关系不合,导致母子关系也在不断恶化。
改嫁事件就变成了导火索,直接将双方的矛盾激化。“她嫁到别人家去,就不是我家的人了。”原来,李某真正关心的不是事前有没有和自己商量,而是养母改嫁后生老病死责任由谁承担。在他看来,这些责任在养母改嫁后与自己无涉。
在了解纠纷缘由后,工作人员决定兵分两路、分工合作,一方唱白脸,对母子刚才的冲动行为进行一番批评,向申请人李某讲解收养关系、赡养义务和妇女改嫁等相关法律法规,就李某表现出的不孝行为进行道德教育。另一方唱红脸,主打亲情牌,强调母子关系来之不易,家庭和睦才是最重要的,至于改嫁后赡养问题可以共同协商解决。经过一番协商,双方终于消融分歧,达成协议。
资料链接: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国《收养法》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本案中,李某以养母改嫁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是错误的。(陈明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