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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少年持刀抢劫数十起 一天最多抢3次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16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3月16日消息:“我们年龄最大的21岁,最小的16岁,没钱就出去抢,一天最多抢劫3次,身边带着砍刀……”。日前,县公安局灵溪中心派出所成功摧毁了一青少年持刀抢劫犯罪团伙,抓获多名犯罪嫌疑人,破案20多起。今天,该团伙第8名成员梁某迫于强大的法律威慑力,主动向警方投案自首。
  2009年底以来,灵溪中心派出所多次接到群众报警,称被几名男青年持刀抢劫。该所在调查中发现受害者大部分是在校学生。经过近三个月的缜密侦察,民警相继抓获了王某、薛某、苏某、郑某、缪某、夏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员。警方初步查明,2009年底的一天晚上,他们在灵溪镇一网吧附近的小巷口,盯上了一个学生,上前用刀逼着对方交出身上仅有的十几块钱。他们用抢来的第一笔钱一起上了网吧。第一次抢劫成功后,以王某、薛某等人为首的多人抢劫团伙组建起来了,他们最大的21岁,最小的才16岁,除21岁的王某系四川籍外,其余均系苍南县人,将抢劫的目标定为学生和食品店。为了便于作案,他们专门从超市购买了几把40厘米长的砍刀。他们有明确的分工,王某有犯罪前科、有“丰富”的经验,是团伙里的“老大”,作案大部分是他策划指挥的,而“薛某”是总管,每次抢来的钱都由他保管,上网、住宾馆、吃饭都由他来结算。苏某、郑某、缪某、夏某则被安排持刀威胁、搜身、望风、打暗号等事。从2009年底以来的两个多月时间就先后作案20多起,一天最多抢劫3次。落网后,王某、薛某等人口口声声称抢劫只为“生活费”,而实际上他们所抢的财物除一小部分手机、电动车为团伙成员作为作案工具外大部分卖了换成现金,用于平时吃饭、喝酒、抽烟、唱歌、上网、住宾馆。令人吃惊的是,多位家长都表示对儿子的所作所为毫不知情。他们有的以为儿子只是去同学家玩几天,怎么也想不到儿子是在外面抢劫;有的只知儿子经常不回家,平时也摸不清儿子的行踪。
  现涉案人员均已被苍南警方刑拘,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通讯员 罗成坚)

  编后语:从这起案例中我们看到,犯罪低龄化问题已经比较严重。十几岁的少年本应背着书包上学堂,本应对未来充满理想和希望,可现在他们却持刀去抢劫,走上犯罪的不归路。这个案例同时也提醒我们,无论是学校还是家庭和社会,对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不能放松,法治教育不可忽视,否则,后果将不堪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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