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来苍开展城乡规划条例立法调研
苍南新闻网1月21日消息:今天,由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丁祖年带领的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组来苍召开《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立法调研座谈会,征求我县相关部门意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孝沈、副县长章月影参加座谈.
200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正式施行。根据2009年立法计划,省人大常委会制定了《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目前,该规划草案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与会人员针对《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草案)的内容,围绕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等问题发表了意见,省人大、省建设厅有关部门领导认真听取了大家的意见建议,认为大家提出了一些很好的意见建议,对于《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最终立法具有重要意义。丁祖年在听取发言后对大家针对法规草案提出的意见建议表示感谢,省人大常委会将充分研究梳理这些意见建议,对一些合理的意见建议,在该法规草案修改过程中尽可能予以吸纳。(记者 叶晔)


